依照
EIA 的 RS-310-C 規範,儀器架之面板高度必須是基本單位 U 之整數倍數,
換算公式:1U = 1.75
inches (英吋)
= 44.45 mm (公厘)。
例如: |
4U 高度:1.75 x 4 = 7 inches (英吋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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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U 高度:44.45 x 4 = 178 mm (公厘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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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U 高度:1.75 x 9 = 15.75 inches (英吋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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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U 高度:44.45 x 9 = 400.05 mm (公厘) |
可將儀器架面板分成若干高度為 1U 的單位,儀器架面板高度是依儀器架能提供多少
1U 的空格而定。
本公司製造出儀器之面板尺寸均依照 RS-310-C 之規範,為 U 的整數倍數。
將儀器放入儀器架時,為了散熱以及固定,均會避免讓儀器緊密相鄰,因此,若客戶自行選購儀器架時,
建議應考慮預定安裝之儀器以及儀器間之散熱、固定裝置空間(通常為 1U) ,共需多少 U 數, 以及預留空間,
進行選購,若是考慮到裝入 20 呎或 40 呎標準貨櫃 (註一),儀器架高度以 35U 為最高上限。
較適合放上儀器架的儀器,以本公司產品為例,包括 3U、4U、6U、9U 系列機種,14U (含)以上機種,因為
體積、重量較大,不建議放入儀器架中,下圖本公司儀器裝入儀器架之範例。
電力電子儀器放入儀器架時,為了加強散熱效果,儀器架的前、後面板,應避免有屏蔽物,如門、未開孔之檔版。
以本公司
35U 儀器架為例,釘木箱後高度為 205 cm,已接近標準貨櫃內高上限,剩下 20 cm 左右為堆高機貨叉之迴旋空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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